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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2025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校园公告
发表时间:2025-07-15 22:10:42   发布人: 粘合剂

  为更好处理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承受责任教育问题,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承受责任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责任教育校园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等有关文件精力,结合我镇实践,现将桥头镇2025年责任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责任教育校园学位供应及相关状况公告如下。

  实施网上报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请求积分入学学位,须在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经过以下网站、微信大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责任教育阶段校园一致招生渠道”进行入学报名。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大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大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大众号,i莞家APP。

  1.榜首步,划定选取分数线。坚持“分数优先”准则,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承认入围公办校园的请求人名单,选取积分排名前90名的请求人。

  2.第二步,公办校园选取。请求人在入围“选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填写的自愿次序和相关公办校园的学位供应数量,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榜首自愿校园,额满即止。

  在入围“选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榜首自愿未被选取的请求人即选取或调剂至未达积分学位方案数的公办校园,额满即止。

  坚持“分数优先”准则,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承认入围桥头中学的请求人名单,选取积分排名前10名的请求人。

  以上选取,如因请求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应方案数的,即按东府〔2023〕27号(附件3)进行选取。

  请求人请于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登陆招生渠道填写自愿;积分排名公示后,如单个请求人需对填写的自愿做修正,可于2025年6月10日15:00—11日17:00登录招生渠道做自愿修正。

  1.公示时刻:2025年6月9日—6月15日,教育部门依照请求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向社会公示请求人的积分和排名。

  3.学位组织:2025年7月3日,教育部门根据请求人的积分、排名、填写的自愿以及学位供应状况做学位组织。请求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渠道查询学位组织成果,并依照选取校园注册须知的要求准时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请求人视为主动抛弃积分公办学位。

  2.初审不经过或对积分成果有贰言的请求人家长,须在规则时刻内按复核指引提出复核,复核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承认”。请求人家长不准时进行网上承认的,视为主动抛弃积分入学请求。

  3.请求人在自愿填写时,除了填写积分公办校园自愿外,还需经过你自己的实践意向至少填写一个民办校园自愿。

  4.请求人和积分方须照实、完好、精确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佐证资料。如因请求人和家长方供给的信息不完好、不精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撤销请求资历的,其结果由请求人和积分方自傲。

  5.本公告由东莞市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担任解说,期间如遇上级方针调整,以最新方针为准。

  3.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责任教育校园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